1、采购范围:(略) 2、主要工作内容:(略)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且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为:(略) ★专业监理人员3名,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专业监理人员驻场人数不少于1人,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大小、数量、难易程度以及项目紧急情况等要求中标人增加驻场人员,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名专业监理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协会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具有工程类(建筑工程师或机械工程师或自动化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或暖通工程师或给排水工程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毕业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4、对项目负责人及其专业监理人员其他要求: 4.1.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出具会议纪要; 4.2.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4.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情况;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检查以及施工项目合同规定的审查事项; 4.4.组织召开开工会议,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4.5.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核对材料是否与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相符,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做好主要材料的合格证明、检测资料存档; 4.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4.7.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及时报采购人; 4.8.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4.9.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条款审定延长的工期或索赔的款额,经采购人批准后发出通知; 4.(略).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4.(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4.(略).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4.(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4.(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出具审查意见;参加初步验收并签署初验意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4.(略).复核项目工程量; 4.(略).服务期内,每日开展施工安全巡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4.(略).在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协助建设单位以及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管理,具体包括:(略)审查工程变更及其费用等;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工程结算; 4.(略).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及监理总结)并报采购人; 4.(略).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内容:(略) 4.(略).负责其他应由监理承担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