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略)年人才培养质量监测第三方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链接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略)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略)
4.服务期限:(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二)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略)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