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略)年4月(略)日上午(略)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略))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标的1:(略)
标的2:(略)
二、特别提示:(略)
三、标的展示时间:(略)
四、标的展示地点:(略)
五、竞买人资格:(略)
六、报名及保证金交纳:
有意竞买者请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名注册后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网络报名成功后,请联系我公司,将交款凭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有效证件(法人:(略)(略)@qq.com,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携带上述材料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
七、特别声明:
1、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以上描述的拍卖标的型号及数量、质量等信息仅供参考,竞买人参拍前务必亲自查勘标的。
2、我公司及委托方对以上所有拍卖标的物品质、瑕疵(显性或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新旧程度、使用情况、可用性和真伪等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表明其已完全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数量及质量等,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在标的展示时间内,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仔细踏勘、核实,如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无异议。现场查勘方式以委托方安排为准。
5、如竞买人未实地踏勘核实标的而参加竞价的,则视为已踏勘核实和已咨询了标的相关详细情况,如成功竞得标的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3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物提取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并承担因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标的物灭失、损坏等风险。
7、买受人需自行按照有关规定清运标的并承担拆除及运输等一切费用,如在分解拆除、清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法律、经济等责任。
八、联系方式:
地址:(略)
电话:(略)
九、监督电话:(略)
临沂国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