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山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4-22 湖北-武汉-青山区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青山区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22日
招标代理: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业主: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采购正文
(* 或 略)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册/登录

为加快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工作主线,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经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青山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措施全文进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略)

附件:(略)

青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略)年4月(略)日

附件:

进一步促进青山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融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培育研发型企业 推进研发产业化实施方案((略)-(略)年)的通知》(武政办〔(略)〕(略)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创新策源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型企业、入孵市级(含)以上众创孵化载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其研发经费支出增量部分,按增幅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增幅低于(略)%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的4%给予奖励,最高(略)万元;增幅为(略)%(含)至(略)%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的7%给予奖励,最高(略)万元;增幅高于(略)%(含)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的(略)%给予奖励,最高(略)万元。

2.鼓励创新平台建设。对企事业单位牵头创建且新获批的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实验室、武汉市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略)万元支持。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类别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略)万元、省级(略)万元、市级(略)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获评优秀的,按照国家、省、市实际拨付经费的1:(略)

3.鼓励企业承担研发项目。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省、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完成结题验收且在我区成果转化、取得实效的,按照国家、省、市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略)%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级最高(略)万元/项,省级最高(略)万元/项,市级最高(略)万元/项。择优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领域应用项目,对投资在(略)万元以上的绿色低碳产业领域应用项目,经评估后,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略)%的标准进行支持,单个企业最高给予(略)万元资金支持。

二、企业培育

4.鼓励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略)万元/家标准,分2年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5.鼓励企业开展“新物种”认定。建立科技创新“新物种”企业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的“瞪羚”“独角兽”“驼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略)万元、(略)万元和(略)万元奖励。对成功上市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给予(略)万元奖励。

6.鼓励企业高成长性发展。对纳入高新产业统计的企业,其年度高新技术产值(营业收入)持续正增长,且产值规模和产值增幅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奖励。对规模超(略)亿元(含),增幅达(略)%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略)万元奖励;对规模达(略)亿元(含)至(略)亿元,增幅达(略)%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略)万元奖励;对规模达1亿元(含)至(略)亿元,增幅达(略)%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略)万元奖励;对规模首次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略)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企业区级财政贡献部分。

三、成果转化

7.鼓励开展技术合同交易。对开展技术合同交易的企(事)业单位,其年度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略)万元、(略)万元、1亿元、(略)亿元、(略)亿元、(略)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略)万元、(略)万元、(略)万元、(略)万元奖励。对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达(略)万元以上,且技术合同交易额较上一年增幅达到(略)%、(略)%的企业,一次性给予(略)万元、(略)万元奖励。

8.鼓励开展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独立或者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略)%给予最高(略)万元补助。对经考核优秀的中试平台(基地),按照市级奖励资金1:(略)

9.鼓励开展应用场景建设。聚焦“(略)”产业领域,应用场景开放。对新获批创新场景开放认定的单位,单个场景给予5万元补贴;场景完成应用的,给予(略)万元补贴;形成科技创新成果、产线落地青山区的,给予(略)万元补贴。绿色低碳领域相关场景在上述基础上,提高一倍奖励标准。

四、载体建设

(略).鼓励孵化器提档升级。对新备案(认定)的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市级专业型(略)万元、综合型(略)万元;省级专业型孵化器(略)万元、综合型(略)万元;国家工信部认定的高能级、卓越级孵化器,分别给予(略)万元、(略)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备案(认定)的众创空间,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略)万元、(略)万元、(略)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略).鼓励专业化团队运营。鼓励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新孵化器载体运营,以青山区“(略)”产业或武汉市未来产业为主导运营方向,联动产业链上下游,自建或共建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技术服务、产业化服务平台,具备集种子发现、概念验证、技术服务等为一体化专业服务能力。服务团队与产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签订共建协议,根据协议完成情况给予最高(略)万元/年的专项运营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3年。

(略).鼓励载体加强绩效考核。众创孵化载体获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考核优秀的,按照上级奖励资金1:(略)

五、创新生态

(略).实施“奶粉计划”。重点扶持“从无到有”阶段。鼓励各类平台设立天使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按照基金年度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对每家投资机构的风险补偿不超过(略)万元。鼓励国有平台公司低成本或零成本提供创新创业载体空间,重点支持专业团队轻资产运营。按照不超过租金评估价格(略)%的比例给予房租补贴,重点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略).实施“跃升计划”。重点扶持“从小到大”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发、投资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寻求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资期间,可申请阶段性持股。政府所持股权不超过实际社会投资总额的(略)%,最高(略)万元;持股期不超过3年,期满后由企业回购,或在持股期间协议转让。股权投资不追求盈利,退出时可最高只收回原始投资额与股权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的利息。

(略).实施“强企计划”。重点扶持“从大到强”阶段。围绕重点企业、“(略)”产业举办全球行业峰会、论坛、赛事等国际高端科技交流活动,给予最高(略)万元/场的活动补贴。对承办省、市科技大赛、活动的单位,给予最高(略)万元/场的活动补贴。定期举办青山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效果,打造青山区“青睐”品牌,给予最高5万元/场的活动补贴。对积极报名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省、市科技大赛并获得名次的,按照实际奖励资金的1:(略)

六、重点专项

(略).揭榜挂帅专项。每年将安排(略)万专项资金,围绕“(略)”产业体系,组织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攻关,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其中,重大成果转化类由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每年立项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最高(略)万元;核心技术攻关类由龙头骨干企业承担,每年立项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最高(略)万元;技术转移应用类由科技型企业承担,每年立项不超过4个,每个项目最高(略)万元。支持资金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的(略)%。

(略).平台建设专项。每年将安排(略)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青山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建设。建设以需求为导向、运行体制灵活高效、研发转化体系健全的新型研发机构,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人才团队,投资转化一批高效益科技成果,孵化育成一批科技型企业。

(略).区域创新专项。每年将安排(略)万元专项资金,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焕新支撑城市更新。围绕环大学创新发展带、楠姆河科技创新园区、严西湖科创走廊等重点区域,结合优势产业布局,支持建设主体组织实施联合科研攻关和成果产业化,集聚产业链大中小、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推动研发型企业集群发展。

附件:

二维码-begin - 二维码-begin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二维码-end --- 二维码-end ---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