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划工期:(略)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略)@qq.com,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略)元人民币/份,售出概不退还。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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