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目标及招标人要求,为广东建工科创大厦项目提供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图的审核、各类样板(视觉、工艺、检测等)方案及实体样板把控、施工阶段现场质量检查、厂家考察、幕墙工厂巡检、原材料品控等幕墙及泛光照明驻场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明确的内容,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可以推定投标人须负责或提供的工作内容:
(一)投标人提供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专项品控及管理服务范围及各阶段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1《广东建工科创大厦项目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专项品控及管理服务任务书》所示内容,及为满足附件1所描述的所有功能和目的而需提供的服务。投标人的服务须从项目产品功能、投资、运营费用、维护难易程度等方面体现出技术、经济优势及符合项目的建设目标。
(二)制定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专项品控及管理服务方案,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服务方案须涵盖如下内容实施方法:
1.深化及样板阶段的审查服务
(1)二次深化设计阶段
①二次深化设计图纸审核:(略)
②各类样板(视觉、工艺、检测等)方案及实体样板把控:(略)
③设计变更审核:(略)
④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专业经验,从材料选用、构造设计、施工工艺等方面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以提高幕墙及泛光照明品质,降低不必要成本。
⑤根据招标人需求,派遣设计审核人员巡检现场实施效果。如遇现场设计实施难点,从设计角度提供技术支持。
(2)视觉模型及性能测试样板审查
①协助划分VMU、PMU的指定范围。
②审阅幕墙承包人提供的VMU、PMU全套施工图,提供VMU、PMU材料的技术要求。确保VMU、PMU技术文件单独成册,深度可以满足VMU、PMU施工。
③现场进行VMU、PMU的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④VMU、PMU完工后,对发现的任何问题提供书面意见,供招标人审阅。
⑤审查幕墙承包人提交的测试模型、配套计算书和测试步骤和计划表,对模型性能测试的文件进行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
⑥审查幕墙承包人推荐的检测程序,确保检测程序严格地按照计划执行。
⑦参加模型性能测试,确定测试符合已审查的测试程序,并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相应要求;针对过程中发现的缺陷以及需要修改的部分提出意见,提交一份综合性的意见报告。
2.施工方案审核
审查幕墙、泛光照明工程承包人对工程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提出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控制措施,组织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困难,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
3.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师驻场项目管理服务
①负责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包括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各种技术、施工问题的协调,并组织协调会议。
②根据合同约定,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严格监督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实施情况,开展动态巡查,参加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检查验收,对现场质量及安全文明负责。
③对幕墙、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如跟进施工图深化、样板制安、工厂排产、现场安装等计划,审核其可行性,并动态跟踪,推动项目有序推进。
④对幕墙、泛光照明承包人提交的幕墙、泛光照明主要材料控制样品及参数进行审查,协助监理方并参与对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所用材料(型材、玻璃、密封胶等)、设备等进行进场验收。
⑤处理幕墙、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关系协调。
4.施工阶段的现场质量检查、厂家考察及工厂巡检
①预埋件施工阶段的工地巡查服务。
②应招标人要求,与招标人人员、幕墙及泛光工程承包人共同对其加工厂/原材料供应商考察,以确定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生产规模、产品供应量、产品供应周期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提交相关的考察报告。
③在幕墙、泛光照明承包人的组装工厂进行巡查并形成图文并茂巡查报告。对幕墙承包人加工厂检查的内容,需要包括工厂质控体系、人员技术水平、加工设备性能、原材料质控方式、成品保护及检测情况、包装及运输情况等内容。
④参加对进场的幕墙、泛光照明材料、设备等进场检查验收,参加见证和检验现场基准测试,包括埋件拉拔测试、现场淋水防漏、避雷接地等现场测试,确保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
⑤施工时对幕墙、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工艺、节点处理、安装精度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
⑥对现场的施工安全、质量进行动态检查,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提交阶段性及品控报告。
⑦参与幕墙、泛光照明相关的现场协调会议。
⑧对幕墙承包人在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有关缺陷和问题提出补救措施,按照招标人要求协助完成工程变更指示。
⑨分阶段(深化、样板、排产、施工、验收等)总结、分析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品控管理情况,形成阶段性报告。
5.对幕墙、泛光照明工程成本、进度进行协调管理,审核幕墙、泛光照明方案、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进度计划等,形成可行性建议、意见,确保成本、进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6.招标人认为由投标人完成其他工作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相关文件予以明确。
具体详见本合同约定。
2.2.3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广东建工科创大厦项目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略).(略)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若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以外地区成立,应提供相应国家或地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文件及相应的中文翻译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幕墙工程品控及管理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注:(略)
4.2 投标人应当在(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略)号万科云A栋(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略)号自编1栋(略)室
联系人:骆工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略)号万科云A栋(略)
联系人: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略)-(略)、(略)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略)-(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略)号自编1栋(略)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略)号自编1栋(略)室
监督电话:(略)-(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附件一:(略)
投标人声明
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 :(略)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十、本公司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略)﹞(略)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略)
附件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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