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平鲁区乡道凤凰城-麻黄头段改造工程施工:
3.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略)https:(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财务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近三年((略)年4月1日以来)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6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3年((略)年4月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