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方案至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略)
一、招标条件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经缙发改园〔(略)〕6号文《关于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备案建设,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项目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专项债资金和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筹安排方式筹集解决,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招标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主要在规划范围内建设研发孵化基地和相关市政配套等项目。研发孵化基地主要建设:(略)
2、本次招标概况: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估算投资约(略)万元,主要建设包括配套市政道路、绿化景观、电力电讯、场地平整、光伏发电设施等。
3.项目建设地点:(略)
4.设计内容、范围及设计阶段划分:(略)
设计范围:
1、本项目设计内容为:(略)
2、本项目设计范围为:(略)
3、设计阶段划分:(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略)年(略)月(略)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略)(略)5年(略)月(略) 日9 时(略)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友情提示:(略)
7.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略)
公告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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