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略)期 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项目业主为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代建人为常山县心安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质量要求:(略)
2.4设计工期要求:(略)
2.5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略)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或②或③设计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略) 元人民币。
一、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略)
缴纳方式二(联保资金支付):(略)
缴纳方式三:(略)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略)-(略)。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略)
关于投标保证金:(略)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电子招投标、评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所有招标文件及所有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6.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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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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