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 降压站(含政府出资部分除外的高压线路)土建、机电、消防、通讯等相关全套图纸设计、出图、报审,确保降压站设计规范合理、功能齐全、质量可靠、运行安全稳定,并预留远期扩容余量,满足招标方厂区供电需求、国家相关规定和国网盐城供电分公司验收标准;
2.2.2 降压站(略)KV高压外线(约(略)米,具体以投标方现场实测为准)及设备设施(政府出资部分除外)的采购、安装、试验等,需考虑电缆穿越厂区道路的实施方案(破路及恢复),确保高压外线系统符合国网盐城供电分公司批准的接入系统报告和电能质量报告要求,具备降压站安全送电条件,并组织国网盐城供电分公司对降压站进行验收、送电;
2.2.3 降压站所需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略)kV变压器、(略)kV GIS设备(六氟化硫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接地开关、避雷器母线、外壳等)、(略)kV 开关柜(进线柜、互感器柜、电容控制柜、馈线柜、所变柜、消弧线圈控制柜、母联柜等)、所用变压器、电容器组、接地变压器及消弧线圈、主控制室设备(交流屏、直流屏、蓄电池屏、计量屏、通信屏、保护屏、后台等)、微机“五防”系统、能源管理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等,投标方负责办理供电公司验收手续,对不合格地方无偿整改直至降压站验收通过正常送电完成,确保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2.2.4 降压站土建基础设计,满足国网(略)KV电力设备安装条件,符合降压站防雷、接地系统标准(需充分考虑直击雷及侵入波的防护措施),并组织防雷接地专业单位对降压站防雷接地系统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降压站防雷接地系统检测合格;
2.2.5 投标方负责采购安装(略)KV变电站内绝缘胶皮,站内绝缘工具(按照供电公司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绝缘手套、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拉杆、接地线、绝缘工具专用柜等)。投标方负责按照供电公司要求提供站内通讯设施;
2.2.6 厂内原有2条(略)KV线路电源切换至降压站(略)KV出线间隔,所需材料由投标方负责采购、敷设(线路按照标准直埋敷设,长度大约(略)米,具体以投标方现场实测为准,需考虑电缆破坏及恢复厂区道路的实施方案)。电缆接到原开闭所进线柜,并负责验收送电运行;
2.2.7 需要按招标方要求从2#开闭所敷设电缆至新建(略)KV开闭所作为工艺调试电源需要(投标方可以先敷设2#开闭所高压开关柜至新建(略)KV开闭所作为过渡期备用电源,等待(略)KV站投运后,再把降压站(略)KV柜至新开闭所(原2#开闭所至新建开闭所)电缆做电缆中间接头接上,作为降压站二次至2#开闭所正式电源使用。需负责2#开闭所临时电源所需高压开关柜采购、安装,临时开关柜考虑按容量(略)kVA配置,如需要需包含所有定值调整及试验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①注册电气工程师②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①②任选其一),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s:(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依
法实施的监督。
(略).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略).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略)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linjianjun1@faw.com.cn、
jingshengyi@faw.com.cn
(略)年4月(略)日
附录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略)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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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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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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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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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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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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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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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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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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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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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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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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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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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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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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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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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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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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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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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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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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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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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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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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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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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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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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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略)分(不少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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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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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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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不少于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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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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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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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入?不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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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略)
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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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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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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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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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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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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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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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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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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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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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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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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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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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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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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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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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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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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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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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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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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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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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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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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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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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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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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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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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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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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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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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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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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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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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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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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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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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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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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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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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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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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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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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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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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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略)(略)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略)(略)分
商务标:(略)2分
工程业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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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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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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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偏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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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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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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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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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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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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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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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厂区环境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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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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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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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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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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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略)
|
注:(略)
2、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略)%,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略) %。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略)%,大于设定分值的(略) %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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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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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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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略)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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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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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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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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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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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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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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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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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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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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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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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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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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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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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略)%,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略) %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略)%,大于设定分值的(略) %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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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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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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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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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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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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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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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过单项含税合同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略)kV及以上变电站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略) 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资格项业绩不可用)。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承接过单项含税合同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略)kV及以上变电站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略) 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资格项业绩不可用)。
|
|
|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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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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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略)
1.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
1.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略)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略)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略)
2.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2)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3)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1第一阶段评审
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略)%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
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初步评审
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略))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略))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略))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略))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略))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略))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略))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略))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略))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略))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无效标条款可以增加,但需报监管部门同意)
2.2.2详细评审
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4.4采用两阶段评审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略)-8
E(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