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号分包名称 | 抽查对象、 抽查数量(单位:(略) | 抽查定量包装商品批次数(单位:(略)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单位:(略) | 1 | (略)年度徐州、南通淮安、常州、镇江地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技术服务 | 徐州、南通淮安、常州、镇江地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略)家 | (略) | (略).(略)万元 |
2 | (略)年度扬州、南京、盐城、泰州地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技术服务 | 扬州、南京、盐城、泰州地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略)家 | (略) | (略).(略)万元 |
3 | (略)年度连云港、宿迁、无锡、苏州地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技术服务 | 连云港、宿迁、无锡、苏州地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略)家 | (略) | (略).(略)万元 |
项目所属行业:(略)
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的顺序依次评审,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得兼中,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if !supportLists]评审时按分包评审,投标人如投标多个分包,因各分包项目需求和评审因素均一致,投标文件内容无需每个分包做一套,只需将全部所投分包的文件做成一套,但须清晰标明该投标文件适用的所有投标分包号。招标文件如有不同要求的分包或投标人有不同响应内容的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目录和正文内容中清晰明确标注所投分包号的不同内容以示区别即可,投标人需承担标注不清晰不明确或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略)年度或(略)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具备设区市市级及以上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通过JJF(略)-(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考核结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的授权范围同时包含长度、面积、体积、质量、计数等5个项目。(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考核结果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有关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二)投标文件接收方式:(略)
(三)以邮寄形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邮寄前投标文件须密封且完全满足投标文件投标递交时的各项密封、分装与盖章等各项要求后方可交付邮寄,否则邮件拆封后因投标文件未密封、不符合递交时应满足的密封、分装及盖章等要求,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各种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及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损毁、遗失、延迟、误投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导致不能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五)投标文件接收人:(略)
五、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三)开标形式:(略)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
1、评审时按分包评审,但需明确标明所投分包号,因招标文件对各分包项目需求和评审因素均一致,供应商如投多个分包,投标文件内容无需每个分包做一套,只需将各分包文件做成一套,但须清晰标明该投标文件适用的所投分包号。采购文件如有不同要求的分包或供应商有不同响应内容的分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目录和正文内容中清晰明确标注所投分包号的不同内容以示区别即可,供应商需承担标注不清晰不明确或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 陆份(1 份正本、5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适用分包号”字样。
3、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招标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本次招标公告期限:(略)
(三)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5.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