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未来新城至坎门连接线工程施工第SG(略)标段
第1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2.2招标文件的澄清的规定,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进行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与本项目相关信息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或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对潜在投标提问的答复:
1、问:(略)
答:(略)
2、问:(略)
答:(略)
3、问:(略)
答:(略)
4、问:(略)
答:(略)
5、问:(略)
答:(略)
6、问:(略)
答:(略)
本工程的保修期修改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7、问:(略)
答:(略)
8、问目前由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C类),因主管部门系统原因,新证书编号中已删除(),例如原证书编号为“浙交安B((略))G(略)”,新证书编号为“浙交安B(略)G(略)”。因此产生的变化,对项目投标无实质影响。若我单位提供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中的人员证书编号为原证书编号,是否认为仍然公开有效。
答:(略)
9、问:(略)
答:(略)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中关于“缺陷责任期”改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年(绿化工程除外)。本工程的保修期修改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中的约定内容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固定约定内容不一致,可以填写在“备注”栏。
3本项目的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略)年6月(略)日;计划交工日期修改为(略)年(略)月7日。
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与此相关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作相应修改。
附件:(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4月(略)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