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界头庙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1.招标条件
黄龙县界头庙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黄龙县界头庙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设计报告的批复》(延市自然资便字((略))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黄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工程预算总投资为(略).(略)万元。其中:(略)
2.4建设地点:(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施工一标段:(略)
施工二标段:(略)
2.7招标范围:(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施工一、二标段:(略)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本次招标采取不见面方式招标。
4、资格预审方法:(略)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6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注:(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