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二次)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中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标准:(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通过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财产保险公司;或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
3.如投标人为保险经纪公司的,须满足①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缴纳了职业保证金或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②具有为本省医疗机构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不少于三份为医疗机构服务的医疗机构反馈评价材料。
4.如投标人为保险公司,提供(略)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均在(略)%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略)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略).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略)@qq.com)并电话告知,发送邮件时需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如投标人为保险经纪公司的,须满足①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缴纳了职业保证金或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②具有为本省医疗机构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不少于三份为医疗机构服务的医疗机构反馈评价材料。
(6)如投标人为保险公司,提供(略)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均在(略)%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略)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文件费:(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略)
地 点:(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