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道院区氧气站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中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内容:(略)
预算金额:(略)
服务周期:(略)
质量要求:(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不可有“复印无效”字样);
(3)供应商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公司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渠道:(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及生产安全培训证书。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略)@qq.com),发送邮件时需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及生产安全培训证书
(4)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不可有“复印无效”字样)
(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
(6)供应商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售价:(略)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磋商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