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动(略)年第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意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和《沅陵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略)年第五期)精神,沅陵县二酉苗族乡、沅陵镇太常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人(实施主体)招商项目已批准公开招商,招标人为沅陵县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湖南豫章鸿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沅陵县二酉苗族乡、沅陵镇太常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人(实施主体)招商进行公开招商,并确定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招标范围:(略)
4.项目经营权期限:(略)
5.项目建设投资:(略)
6.建设区域和内容:(略)
二、社会投资主体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符合国家内外资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有良好商业信誉,企业没有被纳入失信名单。
4.企业须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5.联合体投标的,数量需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中标。
6.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条件
投资主体(实施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递交资料),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资料需订装成册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沅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