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院落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院落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标的资产内容:
该学校位于侯镇仉西村南侧,东西长约(略)米,南北宽约(略)米,占地总面积约计(略)市亩。现有地上附着物:(略)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略)
五、申购须知:
1.有意参加竞买的意向承租方,应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9:(略)
注:(略)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意向承租方应于(略)年5月(略)日9:(略)
注:(略)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地点:(略)
3.联系方式:(略)
七、网上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略)年5月(略)日9:(略)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租赁,面积数及地上附着物情况以现状为准,不作为租金计算的依据。出租方、拍卖人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合同签订前,出租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进行修缮,不再针对标的物实际情况进行找补。
2.意向承租方须实地勘察,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房地产性质及周围实际情况,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以现状为准。
3.未查看标的或未与出租方对接相关事宜或直接参与竞价的,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标的实物现状无任何异议,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4.土地面积是已经包括学校南墙往南6米沥青道路,成交后,承租方可以无偿使用,但不得私自占用,不得影响周围农户正常通行。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现有房屋只可维修使用(因房屋维修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未经出租方及寿光市侯镇仉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翻建,不得私自办理任何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产权手续。
6.买受人成交后若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签相关文件、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情形的,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使用承租院落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支付因使用承租院落而发生的一切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成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且于合同签订当日将第一年租赁费一次性交清,并另行交纳租赁保证金(略)万元,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矛盾纠纷后无息退还。
9.在约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和交清全部应缴款项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竞价,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拍卖人和委托人的违约金处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
公司地址:(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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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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