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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10KV建平线迁改工程

2025-04-29 江苏-徐州-泉山区
所在地区: 江苏-徐州-泉山区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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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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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略)】(略)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平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略)KV建平线迁改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标准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2.3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略)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略)

3.5.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5.3 企业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4 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根据苏建招办〔(略)〕2号的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9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略)

3.(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4.3投标工具使用费(略)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 (略)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 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说明: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2)若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2、企业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非联合体即可

注:(略)

2、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投标报价:(略)

施工组织设计:(略)

投标人业绩:(略)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Q1值取值范围:(略)

K2取值为:(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略)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符合前附表的暗标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总体概述:(略)

2.3.3(3)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1分):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略)万及以上且电压等级(略)kV以上的杆线迁移工程施工,有1个得1分,满分2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四方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略)

注:(略)

(2)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其他类型的业绩,该业绩的施工部分(含设备材料)金额及电压等级应满足上述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及电压等级的要求;

(4)为了确保业绩的真实合法性,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略)

(5)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辅助材料证明原件扫描件及查询截图网页均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4月(略)日

(略) E(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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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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