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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港机(起重)设备采购项目

2025-04-29 江苏-扬州-宝应县
所在地区: 江苏-扬州-宝应县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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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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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港机(起重)设备采购项目BYG-GJSBCG-(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 已由 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港机(起重)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区)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境内,宝应县城北,京杭运河东岸,位于八浅预制构件厂码头上游(略)m~码头上游(略)m,泾河镇黄埔集镇以南约2km,宝应运河二桥上游约4km处。本工程采用挖入顺岸式布置型式,同步对京杭运河该段航道进行局部改造。拟建(略)个(略)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3个,散货泊位8个。泊位总长度(略)m。

2.3 招标范围

2.3.1 本项目共设 1个标段,即 BYG-GJSBCG-(略)标段;

2.3.2 BYG-GJSBCG-(略)标段招标范围为四连杆门座式起重机 4 台,其中:(略)

2.3.3 合同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税费及使用证取得、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3.4 供货地点:(略)

2.3.5 供货期

总工期(略)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以内至少完成2台(略)t-(略)m抓斗门机的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总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略)日历天内完成合同所有设备的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总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

2.3.6 交货方式:(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持有下列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有门座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同时具有与招标类别相适应的起重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需覆盖本次采购标段设备型号)(提供制造商声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扫描件)。

3.1.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机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制造及销售过起重量大于或等于覆盖本次采购标段设备型号的额定起重量。提供业绩清单、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及签字页)扫描件以及交机证明材料文件扫描件。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名,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附在投标书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本招标类别)为 C 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 (略) 条规定:(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略)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自 (略)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7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将能体现资格审查及评审项信息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证明材料。

3.8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8.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 ,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具体详见《扬州市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说明》。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