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巴河镇2号地块、3号建设用地土地平整工程弃石(碎石)资源资产经营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略)
浠水县临空经济区巴河镇2号地块、3号建设用地土地平整工程弃石(碎石)资源资产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拟对浠水县临空经济区巴河镇2号、3号建设用地土地平整工程弃石(碎石)资源资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浠水县临空经济区巴河镇2号建设用地平整工程弃石(碎石)资源资产经营权(经营期限8年),约(略).(略)万吨。(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起拍价:(略)
2、浠水县临空经济区巴河镇3号建设用地平整工程弃石(碎石)资源资产经营权(经营期限8年),约(略).(略)万吨。(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起拍价(略).(略)万元,竞买保证金:(略)
详细资料见《浠水县临空经济区巴河镇2号、3号建设用地平整工程弃石(碎石)资源量调查报告》及《委托拍卖清单》。
二、拍卖时间:(略)
三、拍卖地点:(略)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略)
五、报名时间、地点:(略)
六、成交付款方式:
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按照签订的《浠水县临空经济区建设用地土地平整工程弃石拍卖合同》约定按照成交金额(略)%支付成交金,剩余成交金根据开采实际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报名,竞买人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等相关票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2、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须提交资料:(略)
八:(略)
1、标的瑕疵的影响:(略)
2、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综合利用处置工作的影响。
3、综合利用处置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综合利用处置的相关规定,慎重决策。
4、本次出让标的仅为2号、3号建设用地范围(略)米标高以上土石方(含弃石)综合利用处置工作,不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人需自行办理综合利用开采过程所涉及的土地、山林、道路交通和电力线路迁移等相关手续。在平整过程中要加强对在登记及未探明文物点的保护、核实和上报工作,如果发现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文物安全不受影响。
5、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处置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7、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必须按委托方提供的图纸划定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有序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和恢复工作,委托方无任何补偿。
8、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余料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合同约定)内未完成处置量的,不得再行处置,退出处置区域,委托方不退还综合利用处置款项。
9、拍卖成交后,运输车辆必须到委托方报备登记,发放相关运输证,方可运输;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涉及处置后开采利用安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略)、未尽事宜,详见本标的《拍卖须知》和登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略)、竞买准备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时需注明:(略)
联系地址:(略)
公司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
湖北万融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