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
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孟发改招投标核字[(略)]第(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孟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孟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略)】(略)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冀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向河北孟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孟村回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孟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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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颐和城市中心S5号楼(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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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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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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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孟主任
| 联系人: |
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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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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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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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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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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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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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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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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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