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股权结构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分包、转包和挂靠,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合同;(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5.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附件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