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川省能投通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项目核准文号为川发改能源〔(略)〕(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全新的、完整的、成套的设备及附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标段采购内容为:(略) (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详见采购清单) (3)完整的,满足设计、安装、合同设备性能要求、运行和维护所需的技术文件。 (4)在合同范围的说明中没有专门提及的,但属采购设备及材料必不可少的或对设备及材料运行品质所必需的设备及元件也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服务方面: 1)为检查和见证、验收的人员提供服务; 2)在施工现场为合同设备的现场装车、运输、安装、现场调试、现场试验和交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 3)为参加召开的设计联络会、工厂目睹见证、出厂验收的招标人参会人员提供服务; 4)为人员的技术培训提供服务; 5)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协调工作和责任提供服务。 2.4交货地点:(略) 2.5交货期:(略)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开始供货,4个月内完成供货。 2.6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箱变、主变、电力电缆】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以上所述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检验报告。若为生产企业投标的,以上所述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由投标企业自产。)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设立控股公司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人员情况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继承性。 (3)财务要求:(略) (4)(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1个风电场材料及设备合同业绩或(略)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配电工程设备材料合同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1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5月 (略)日(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略)》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川省能投通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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