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道青田鹤城至北山段公路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国道青田鹤城至北山段公路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文件号:浙发改项字〔(略)〕4号。项目建设规模:(略)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范围为(略)国道青田鹤城至北山段公路工程(含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竣交工检测、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工作。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能力(详见第二章附录 1-4)。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招标文件将于(略)年4月(略)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s:(略))上发布并供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 月(略) 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略)楼(略)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具体交纳方法见前附表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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