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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略)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略)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嘉兴市(略)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浙公运复〔(略)〕(略)号)文件批准实施,养护资金由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实施范围为:(略)
实施内容为:(略)
(2)K(略)+(略)~K(略)+(略)辅道,病害处治并面精铣刨后加铺3厘米厚SMA-(略)沥青玛蹄脂;K(略)+(略)~K(略)+(略)辅道,病害处治后加铺4厘米AC-(略)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K(略)+(略)~K(略)+(略)左幅基层采用(略)厘米水稳碎石换填。
(3)永越大道路口,计0.(略)公里。铣刨4厘米沥青面层并病害处治后加铺7厘米灌入式沥青砼。
(4)K(略)+(略)~K(略)+(略)段沿线侧石更换。
(5)完善沿线安全、排水及标志标线等设施。
(6)对运安新桥(上行)、浜南桥(下行)、朱家兜中桥(上行)(下行)、大道场桥(上行)、杨喜木桥(上行)、莲心桥(上行)进行小修及预防性养护。
2.2标段划分:(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2.5 质量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3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请先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我要投标)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略)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并将疑问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年5月6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略)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6楼西厅(桐乡市公证处)。
5.3 本工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内送达,工作时间:(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电 话:(略)
邮政编码:(略)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嘉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略)年 4月 (略)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YH(略)标段 YH(略)标段 |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 段 | 财 务 要 求 |
YH(略)标段 YH(略)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略)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略)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YH(略)标段 YH(略)标段 | 自(略)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里程在1.5公里及以上(按双幅计)或3公里及以上(按单幅计)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且有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工程(含大中修工程,不含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工程)。 |
注:(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YH(略)标段 YH(略)标段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年龄(略)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年龄(略)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略)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注:(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略)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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