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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泰东河路及东延工程(惠民路至海陵南路)临时围堰及地下障碍物拆除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略)
(3)质量标准:(略)
4、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泰东河路及东延工程(惠民路至海陵南路)临时围堰及地下障碍物拆除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中标单位应编制临时围堰施工实施方案和地下障碍物拆除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施工;项目施工前与水务部门对接沟通,满足城市防洪防汛要求;配合道路、桥梁施工单位至工程结束。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略)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略)
8、潜在投标人请于(略)年5月9日(略)时(略)分前至“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略)
9、其他:(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https:(略)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地址:(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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