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取土场用地恢复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取土场用地恢复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冀水审【(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项目法人为献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略).(略)%,招标人为献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取土场用地恢复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献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旨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中华大街(略)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西侧御景狮城小区(略)#楼2-(略)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王官辉
| 联系人: |
周丹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