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精神病防治院国家医保、阳光采购平台等接口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略)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招标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招标内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略)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联系人:(略)
联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