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上述交易条件中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及与竞价相关的其他条件,在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根据转让方要求随时提供验证)。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 (四)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发放竞价文件: 时间:(略) 地址:(略) 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领取竞价文件时一并提交至(略)室,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略)年6月9日下午(略):(略) 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大屏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中心与确定受让方签订《大屏经营权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竞拍底价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大屏经营权转让合同》,在《大屏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大屏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经营权转让款和押金。 2、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七、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