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基础〔(略)〕(略)号、保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及市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保定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路(略)号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马弘扬
| 联系人: |
刘旭东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