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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经开区热力管道工程(二期)设计,经相关部门同意,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北片产业拓展区、产业拓展扩容区、产业拓北区等区域热力管道工程,本项目为城市供热一级网,最大管径≥DN(略)毫米,总投资约(略)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全过程设计跟踪。
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分包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若未明确的,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
2.4设计总周期:(略)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条件需满足下列其中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 GB2 类和 GC2 类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略)年1月至(略)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略)年1月至(略)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3其他要求:
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采用纸质递交的方式,递交至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6.1开标时间:(略)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略)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备注:(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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