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略)
标项1:(略)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本次 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①供应商须承诺:(略)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略)〕(略)号 )文件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 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标项1:(略)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 ,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的唯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职业责任)。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企业的文件。本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需提醒投标供应商特别关注事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