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具有企业负责人资质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也可参与投标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参保证明须有能识别真假的二维码),如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其报名材料不予接收;
2.本项目的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等信息在《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安宁市医共体招标管理办公室
(略)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