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限 |
1 | 全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略).(略) | 二年 |
2.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略)
4.售价:(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注意事项:(略)
7.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8.信息发布媒体:(略)
9.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