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宿迁-宿豫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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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桂语听澜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桂语听澜项目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5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已经宿豫行审发[(略)]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宿豫区,东至扬子江路、南至规划育才东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九华山路 1.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付施工合同价的(略)%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 (2)地库封顶,主体达到一层付至合同总价的(略)%; (3)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至6层付至合同价的(略)%; (4)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验收且完成样板精装修工程(含出入口、会所、样板房、景观展示区)付至合同价的(略)%; (5)脚手架全部拆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略)%; (6)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的(略)%; (7)绿化景观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略)%; (8)合同约定内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略)%; (9)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完成备案付至结算价款的(略)%,余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不计息(如该项目被相关部门通知复审,最终结算价以复审价为准)。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以上进度款中的合同价需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1#~(略)#楼((略)栋住宅单体、1栋会所、1栋商业楼)、人防及地下车库、P1#、P2#、P3#配电房、东大门、南大门等单体的土建、安装、桩基工程,(略)#会所、样板房、公区的精装修工程,临时用电、土石方、基坑支护、室外附属配套(居配电工程、景观工程、正式围墙、雨污水管网、景观照明、绿化、海绵、道路铺装、三网、无线覆盖、智能化、给水(不含自来水)、楼宇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第一阶段: (1)技术标评审:(略) (2)商务标评审:(略) 第二阶段(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略)分):(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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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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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已经宿豫行审发[(略)]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宿豫区,东至扬子江路、南至规划育才东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九华山路 1.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付施工合同价的(略)%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 (2)地库封顶,主体达到一层付至合同总价的(略)%; (3)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至6层付至合同价的(略)%; (4)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验收且完成样板精装修工程(含出入口、会所、样板房、景观展示区)付至合同价的(略)%; (5)脚手架全部拆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略)%; (6)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的(略)%; (7)绿化景观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略)%; (8)合同约定内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略)%; (9)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完成备案付至结算价款的(略)%,余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不计息(如该项目被相关部门通知复审,最终结算价以复审价为准)。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以上进度款中的合同价需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桂语听澜项目建设工程,1#~(略)#楼((略)栋住宅单体、1栋会所、1栋商业楼)、人防及地下车库、P1#、P2#、P3#配电房、东大门、南大门等单体的土建、安装、桩基工程,(略)#会所、样板房、公区的精装修工程,临时用电、土石方、基坑支护、室外附属配套(居配电工程、景观工程、正式围墙、雨污水管网、景观照明、绿化、海绵、道路铺装、三网、无线覆盖、智能化、给水(不含自来水)、楼宇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第一阶段: (1)技术标评审:(略) (2)商务标评审:(略) 第二阶段(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略)分):(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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