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丽水经开区规划环评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项目概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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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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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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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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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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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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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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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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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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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开区规划环评环境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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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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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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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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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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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略)
1.基础要求:(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特定资格条件:(略)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略)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标书费:(略)
七、投标地点:(略)
八、开标时间:(略)
九、开标地点:(略)
十、投标保证金:(略)
十一、其他事项:(略)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略)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略)
3.公告媒体:(略)
4.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略)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