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贸大厦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康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鑫贸大厦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最高限价:(略)(略)(略).(略)元(含税)
五、服务地点:(略)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含税)
|
服务期限
|
鑫贸大厦保洁服务
|
人民币(略).(略)元
|
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1、具体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七、项目概况:(略)
工作内容:(略)4人招标人可根据运营情况增加服务人员,中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以确保满足大厦正常运营。(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略)5 月9 日至(略)年5 月(略) 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略)5年5 月9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略)5年5 月(略) 日。
投标登记时间:(略)
2.1、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并由发布招标文件的当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备标时间不少于(略)天。
2.2、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2.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略)
2.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略)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略)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略)25年5 月(略) 日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开始时间:(略)25年5 月(略) 日(略)时(略)分。
3、开标地点:(略)
4、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略)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单位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深圳市康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略)-(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十六、联系事项:(略)
招标单位:深圳市康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曾工联系电话:(略)-(略)(略)、(略)6
招标监督机构:深圳市康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略)-(略)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5年5 月9 日
附件1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附件2:(略)
投标人声明
深圳市康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略)
本公司就参加鑫贸大厦保洁服务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略)
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
本公司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挂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