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孙圩子镇安置区配电工程(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淮阜高速项目孙圩子镇安置区配电工程(EPC)(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萧县孙圩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萧县孙圩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注:(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招标控制价:(略)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3.1.1设计资质:(略)
3.1.2施工资质:(略)
3.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
①、投标人需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②、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3.2.2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略)@qq.com,并电话告知((略))。
4.3 招标文件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萧县孙圩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孙圩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安居大厦(略)楼
联 系 人:郭镇长联 系人:李工
电 话:(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