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项目电池输送连廊工程设计答疑2
项目编号:(略)
1、本项目评分项中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修改如下:(略)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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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工业建筑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6分,满分(略)分。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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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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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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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业建筑设计业绩(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6分,满分(略)分。
注:(略)
1、最多提供2个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
2、如业绩合同中无法提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体现评审要素。
3、人员业绩和投标人业绩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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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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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补充联合体协议模板如下:(略)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略)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略)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具有资格,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
成员二名称:,具有资格,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因项目延期,招标文件中的原工本费交纳账户已失效,新账户为:(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略)
账号:(略)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略)
委托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