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碶水厂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碶水厂改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服务期限:(略)
2.4质量要求:(略)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略)
③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略)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5.2 交纳方式:(略)
5.3 交纳要求 :(略)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 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5 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略)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