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略)月(略) 日至(略)年(略)月(略) 日,每天上午(略):(略)2、地点:(略)3、获取方式:(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略)(略)月(略) 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略)(略)月(略) 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3、地点:(略)五、开启1、时间:(略)(略)月(略) 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