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服务项目(土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澄城至韦庄高速公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标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8)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③未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9)具备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应满足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三项中任意两项);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略))提供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并且评价结果不得有D。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比对试验结果,并提供没有受到被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合同包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标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8)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③未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9)具备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应满足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三项中任意两项);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略))提供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并且评价结果不得有D。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比对试验结果,并提供没有受到被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合同包3(澄城至韦庄高速公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标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8)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③未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9)具备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应满足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三项中任意两项);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略))提供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并且评价结果不得有D。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比对试验结果,并提供没有受到被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合同包4(安岚高速安康至岚皋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标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8)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③未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9)具备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应满足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三项中任意两项);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略))提供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并且评价结果不得有D。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比对试验结果,并提供没有受到被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9)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和更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