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位于日照市山海天路西、太公二路北日照正德大厦(略)B幢(略)单元(略)号
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以实物现状为准。 3.(略)年5月,五莲县人民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书,裁定该抵债资产以二拍流拍价(略).(略)万元抵顶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债务。 4.资产位于日照市山海天路西、太公二路北日照正德大厦(略)B幢(略)单元(略)号,房屋面积(略).(略)平方米,两室一厅,房屋规划用途为公寓,楼层总高为(略)层,建成年代(略)年,产权证号为:(略)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抵债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他组织。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本转让标的的债务人及关联债务人不得购买。 4、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