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届省运会道路保障项目(柳青河东路断头路贯通)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十六届省运会道路保障项目(柳青河东路断头路贯通)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标段划分:(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2.6资金来源:(略)
2.7招标方式:(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s:(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9家时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前 9名,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超过 9家时,按合格制进行审查。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略)
4.2获取方式:(略)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略)@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略)
5.2递交方式(地点):(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资料;或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达不到免缴保证金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人可以采用自愿采用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缴纳,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略)〕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略)〕5号)的相关规定。电子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6.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6.2获取方式:(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日期:(略)
递交方式:(略)
7.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