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椒江区前所至章安公路及接线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市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椒江区前所至章安公路及接线工程一期)已由椒发改投〔(略)〕(略)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台椒交((略))(略)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台州市椒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台州市椒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略)
本标段中小桥3座,庆丰桥(配跨3×(略)m)、华景闸桥(配跨3×(略)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简支桥面连续砼T梁,下部结构采用立柱上接盖梁,钻孔灌注桩基础;江北桥(配跨3×(略)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简支桥面连续砼矮T梁,下部结构采用立柱上接盖梁,钻孔灌注桩基础。
主线道路路面结构:(略)
技术标准
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略)—(略))的一级集散公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略)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略).0 米;过江通道连接线设计速度(略)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略).5 米,(双向六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顺接解放路过江隧道。
2.3 计划施工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划分为1个标段即第JL(略)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略)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略)个月(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略)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略)
4.2投标人须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中注册并核验通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6月4日(略)时(略)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5非电子保函递交时间:(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