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彭家扁山片区城市更新建设工程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南县国鑫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规模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包括6#8#住宅楼、A2#A3#A5#沿街、车库及人防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抗浮锚杆、支护、降水工程;电梯费用;设计费用及暂列金。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答疑。
预算金额:(略)
2.建设地点:(略)
3.资金来源:(略)
4.工期要求:(略)
5.质量要求:(略)
二、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略)
3.本项目接受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的资质等级如下:(略)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略):(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略)
地点:(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