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跨新沂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建设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长深高速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跨新沂河特大桥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于盐河口上游约4.(略)km处跨越新沂河,连接灌云县与灌南县,新沂河堤防为1级堤防。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跨新沂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洪断面补偿、堤防加固、堤防防渗处理、堤防安全监测、保麦子堰赔建、堤坡岸坡防护、防汛道路拆建等,概算总投资约(略)万元,计划施工工期(略)个月。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跨新沂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建设监理,包含工程涉及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内容的监理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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