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溧阳高新区濑阳人才公寓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溧阳高新区濑阳人才公寓项目已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以批文名为:(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估算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空调的采购、安装及维保等 | (略).(略) |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
2.2 交货地点:(略)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当制造(生产)商作为投标人投标:(略)
3.5 当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空调制造(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6 一个空调制造(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空调,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空调制造(生产)商若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则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
3.7一个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授权给两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8供应商参与投标使用的空调品牌不得为备选四个品牌的子品牌,如用子品牌参与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9同一代理商若取得多个品牌的授权,则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品牌参与投标,若选择两个及以上品牌参与投标,则涉及该代理商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略)投标人应保证对所提供产品及其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招标人有权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核实,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实,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注:(略)
(略)年(略)月(略)日
(略)D-4
A(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