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盐城-阜宁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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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6月(略)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阜政服投资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鼎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略)%,私有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略) 日历天,施工工期(略)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略)年6月(略)日,施工开工日期:(略)年7月(略)日,工程竣工日期:(略)年8月(略)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略) (1)设计质量标准:(略) (2)工程(含安装)质量标准:(略) 2.2招标范围:(略) 2.2.1设计内容:(略) ①项目方案【含建筑物、构筑物、雨污水管网、消防、绿化、路灯、室内简装、室外装饰、钢结构、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智能化、室外道路、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道附属配套工程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 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专业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施工阶段的驻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略) ③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④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注:(略) 2.2.2施工内容: 施工包含红线范围内现拟新建4栋厂房、1栋综合楼的土建、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基础(如有)、装饰、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网、 雨污水管网、门卫/消防控制室(如有)、外墙、雨棚、门窗工程(含防火门、其它门窗等)、围墙、防水、保温、防腐等施工总承包、厂区道路(含停车场)、绿化(草坪)、路灯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材料及设备(电梯如有,不含生产设备)等由总承包负责采购及施工。 2.2.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略) 2.2.5竣工验收工作范围:(略) 2.2.6技术服务工作范围:(略) 2.2.7培训工作范围:(略) 注:(略)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③招标人有权对项目中部分专业工程进行调整或增减,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s:(略)。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监管部门:(略) (略).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略).其他(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略)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4)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5)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6)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略).联系方式招标人:阜宁鼎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益林镇凯发大道1号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略)幢9楼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周杰联 系 人:陈林 电 话:(略)电 话:(略) 传 真:(略)-(略)传 真:(略)-(略) 电子邮箱:yl(略)@(略).com电子邮箱:(略)@qq.com (略)年5月(略)日 附:(略)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略)
第二阶段:(略)
评 标 方 案
定标方案 本次招标定标因素见下表:
注:(略)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略) 1.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略)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略)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略) 2.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2)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3)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略)%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说明):(略) 2.1.8.1答辩人到达时间、地点:(略) 参加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不得参加答辩。 注:(略) (1)针对答辩环节的要求,投标人务必考虑充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等待答辩的时间视开评标时长而定,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3)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按0票处理。 (4)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本项按0分计。 2.1.9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初步评审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略))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略))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略))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略))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略))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略))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略))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略))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略))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略))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2详细评审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4.4采用两阶段评审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 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5.3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4定标要求 2.5.4.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略)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4.2定标标准:(略) 2.5.4.3定标方法: R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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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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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鼎畅工业厂房建设项目(阜政服投资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鼎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略)%,私有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略) 日历天,施工工期(略)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略)年6月(略)日,施工开工日期:(略)年7月(略)日,工程竣工日期:(略)年8月(略)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略) (1)设计质量标准:(略) (2)工程(含安装)质量标准:(略) 2.2招标范围:(略) 2.2.1设计内容:(略) ①项目方案【含建筑物、构筑物、雨污水管网、消防、绿化、路灯、室内简装、室外装饰、钢结构、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智能化、室外道路、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道附属配套工程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 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专业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施工阶段的驻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略) ③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④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注:(略) 2.2.2施工内容: 施工包含红线范围内现拟新建4栋厂房、1栋综合楼的土建、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基础(如有)、装饰、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网、 雨污水管网、门卫/消防控制室(如有)、外墙、雨棚、门窗工程(含防火门、其它门窗等)、围墙、防水、保温、防腐等施工总承包、厂区道路(含停车场)、绿化(草坪)、路灯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材料及设备(电梯如有,不含生产设备)等由总承包负责采购及施工。 2.2.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略) 2.2.5竣工验收工作范围:(略) 2.2.6技术服务工作范围:(略) 2.2.7培训工作范围:(略) 注:(略)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③招标人有权对项目中部分专业工程进行调整或增减,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s:(略)。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监管部门:(略) (略).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略).其他(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略)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4)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5)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6)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略).联系方式招标人:阜宁鼎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益林镇凯发大道1号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略)幢9楼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周杰联 系 人:陈林 电 话:(略)电 话:(略) 传 真:(略)-(略)传 真:(略)-(略) 电子邮箱:yl(略)@(略).com电子邮箱:(略)@qq.com (略)年5月(略)日 附:(略)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略)
第二阶段:(略)
评 标 方 案
定标方案 本次招标定标因素见下表:
注:(略)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略) 1.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略)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略)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略) 2.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2)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3)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略)%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说明):(略) 2.1.8.1答辩人到达时间、地点:(略) 参加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不得参加答辩。 注:(略) (1)针对答辩环节的要求,投标人务必考虑充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等待答辩的时间视开评标时长而定,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3)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按0票处理。 (4)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本项按0分计。 2.1.9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初步评审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略))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略))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略))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略))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略))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略))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略))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略))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略))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略))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2详细评审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4.4采用两阶段评审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 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5.3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4定标要求 2.5.4.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略)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4.2定标标准:(略) 2.5.4.3定标方法: R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标讯查询服务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工程专家讲解采购热词标讯免费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