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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桐乡市凤鸣街道灵安村红旗村共富大楼2-4层用房招租项目,已由桐乡市凤鸣街道办事处凤招租((略))(略)号批准,凤鸣街道灵安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凤鸣街道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受业主单位委托,对灵安村红旗村共富大楼2-4层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略)
2、租赁期限:(略)
3、招租要求:
(1)本招租项目按现状出租,禁止在室外占道搭建,不得改变房屋内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损坏自行修理,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如有违反无条件搬出,不退还租金。
(2)房屋资源仅适用于单身公寓,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符合上级及街道相关政策规定。
(3)公共区域水电费及电梯维保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要发包方提供完税凭证所产生的税金由承租方承担。
(4)标的租金底价每年(略)元,三年总租金为(略)元(大写:柒拾叁万陆仟零伍拾元整),租金要求签订合同后按年交纳,先交后用。三年到期后重新招租。
(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略)元(无息),大写:叁万元整,存入桐乡市凤鸣街道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不退还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人应在7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4、投租人条件:(略)
5、投租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略)
6、报名地点和时间:(略)
报名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上午(略):(略)
开标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上午(略):(略)
7、报名联系人:(略)
8、保证金交纳联系人:(略)
招租人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略)年5月(略)日
附件下载:(略)